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于加強礦山生產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工作的通知
礦安〔2024〕6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礦山安全監管部門,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各省級局,有關中央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發揮礦山生產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作用,切實用事故教訓推動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現就加強礦山生產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以下簡稱警示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警示教育工作重要意義。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深刻吸取安全事故帶來的教訓,做到“一廠出事故、萬廠受教育,一地有隱患、全國受警示”。警示教育是礦山安全生產工作長期以來堅持的好經驗好做法,是預防事故發生、提高應急能力的重要舉措,是推動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手段。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礦山企業要進一步加強警示教育工作,將警示教育作為抓好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內容,定期組織開展警示教育活動,引導礦山從業人員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增強安全意識、提高安全素養、規范安全行為,做到警鐘長鳴、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進一步營造人人講安全、個個會應急的良好氛圍,堅決防范遏制礦山生產安全事故。
二、建立完善警示教育工作制度。警示教育作為礦山安全生產基礎性工作,要長期堅持,常態化開展。發生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的企業,要及時組織開展警示教育,切實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發生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的地區,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在發生事故企業或地區,采取現場會、視頻會等方式,組織開展警示教育,原則上在事故發生后3個月內開展。發生重特大事故的,由省級礦山安全監管部門會同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省級局組織開展;發生較大事故的,由市級礦山安全監管部門組織開展;發生一般事故的,由縣級礦山安全監管部門或者委托事故礦山上級企業組織開展;對發生的典型涉險事故,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認為有必要的,可視情況組織開展警示教育活動。對較大及以上事故,負責牽頭事故調查的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組織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對全國其他地區發生的典型事故,礦山企業、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及時組織開展警示教育,將別人的事故當成自己的事故,舉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同類事故在本企業、本地區重蹈覆轍。
三、加強警示教育活動組織。礦山企業要將警示教育納入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積極利用安全培訓、職工大會、安全生產例會、班前會等多種形式,常態化開展全員警示教育,扎實開展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嚴格落實事故防范整改措施。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針對典型礦山生產安全事故,可以采取召開事故現場會、宣講會、分析會和組織觀看事故警示教育片、當事人現身說法等多種形式,適時組織屬地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負責人和轄區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等開展警示教育,內容主要包括通報事故原因、分析存在問題、總結經驗教訓、提出防范整改措施等。警示教育活動可適時邀請當地新聞媒體宣傳報道,營造警示教育氛圍,增強警示教育效果。
四、設立礦山企業警示教育日。礦山企業應該結合本企業歷史上發生的典型生產安全事故設立警示教育日。每年結合企業災害特點和安全生產薄弱環節、突出問題,利用警示教育日開展一次集中全員警示教育,通過媒體、展板、廣播、條幅等職工喜聞樂見的宣傳方式,剖析典型事故案例教訓、宣講安全法律法規、培訓安全技能、營造安全氛圍,讓全員在思想認識上受到警示、得到教育,讓企業在制度執行、風險管控、災害治理等方面受到警醒、得到促進,確保警示教育取得實效。
五、強化警示教育活動監督檢查。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將警示教育活動開展情況融入日常檢查內容,督促礦山企業嚴格開展警示教育,推廣先進經驗做法,及時整改問題。對警示教育工作長期不開展或者開展不認真、敷衍了事,甚至弄虛作假的單位,要依法及時予以糾正,并督促整改,堅決防止和杜絕走過場。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
2024年5月29日